• 本站支持IPv6访问
  • 请认准官方网址,防范网络诈骗
  • 营业网点
首页 > 金融产品 > 产品公告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9-08-05 10:09:29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82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73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5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985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A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340

007341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

注:本次仅开放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申购、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具体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A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1.5%

7日≤N30

0.75%

30日≤N1

0.5%

1年≤N2

0.3%

N2

0

 

C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1.5%

7日≤N30

0.5%

N30

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6、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 代销机构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A: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C目前仅开通直销机构,如今后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985起,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82


上一页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