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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的公告

2019-05-08 16:02:53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5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瑞祥一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8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51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510

赎回起始日

2019510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瑞祥一年混合A

南方瑞祥一年混合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5810

005811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开放期时间为2019510日至2019610。其中:2019510日、2019514日(含该日)至201951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2019510日、2019514日(含该日)至2019610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2、本基金2019611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

3、由于2019513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当日本基金暂停申购和赎回。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19510日至2019610日。其中:2019510日、2019514日(含该日)至201951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2019510日、2019514日(含该日)至2019610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本基金下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2020510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届时将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1.5%

100万≤M500

0.9%

500万≤M1000

0.3%

M1000

每笔1,000

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及时(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若申请赎回的份额持续持有时间达到或超过一个封闭期(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则不收取赎回费。

若基金份额在申购生效后进入封闭期前申请赎回,则按以下规则收取赎回费。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1.5%

7日≤N30

0.75%

30日≤N6个月

0.5%

N6个月

0

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C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1.5%

7日≤N30

0.5%

N30

0

对于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2代销机构

1、南方瑞祥一年混合A的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南方瑞祥一年混合C的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95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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