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支持IPv6访问
  • 请认准官方网址,防范网络诈骗
  • 营业网点
首页 > 投资者教育 > 知识中心 新手入门 百问百答

【百问百答(174)】投资者参与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网上发行,在缴款时若资金不足将如何进行分配?

2023-12-06 11:37:36

根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二十条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二十条规定,如果结算参与人在T+3日16:00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无效认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认购处理:同一日有多只新股进行认购的,对未到位资金按该结算参与人各只新股有效中签认购资金比例进行分配;同一只新股的认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投资者申购配号的时间顺序,从后往前进行无效处理。无效认购处理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或1份,可以不为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无效认购的股票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上一页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