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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百答(171)】投资者参与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网上发行的申购额度限制如何?

2023-12-06 11:36:22

根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十条规定: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每一存托凭证申购单位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预先披露。申购数量应当为一个申购单位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存托凭证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份。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十条规定,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新股网上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存托凭证申购单位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具体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事先披露;存托凭证网上申购数量应当为一个申购单位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存托凭证份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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