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百答(147)】沪深交易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触及情形分别有哪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9.4.13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4.1条、第9.4.17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序号 | 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触及情形 | 规范类终止上市触及情形 |
1 |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
2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
3 | 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半数以上董事仍然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4 |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交易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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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 |
6 |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
7 |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 |
8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交易所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