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百答(135)】全面注册制沪深主板市价申报方式做了哪些重要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3.3.4条、第3.3.5规定,沪市主板增加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类市价申报方式,同时允许市价申报可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并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市价申报保护限价指的是,投资者进行市价申报时,应一并提交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者最低卖价,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