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一起来学新《证券法》(五)
我国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证券法》,本周开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财富雅谈》栏目邀请上交所投教专员为大家解读新《证券法》有关内容。
财富雅谈 证券公开发行注册中的发行上市审核有哪些机制和特点? 上交所投教专员 目前,上交所分别在科创板和公司债券两个领域,依法实施证券公开发行上市审核。在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实践中,形成了如下审核机制: 一是问询式审核。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发行上市审核中,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答复问询的内容,也纳入信息披露范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是分行业审核。审核机构根据不同科创行业的发展情况和风险特征设置若干行业审核小组,对发行上市申请实行分行业审核。 三是电子化审核。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受理、问询、回复,以及业务咨询、预约沟通等事项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办理,同时实现全程留痕。 四是透明化审核。审核标准、审核进度、审核内容、审核结果及时通过网站向市场公开,将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的发行上市申请,以及审核机构的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置于全市场、全社会监督之下。 五是可预期审核。除规定的例外事项外,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用时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总用时也不超过3个月,保障了发行上市审核环节的可预期性。 免责声明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我们力求本材料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更多投资知识,请登录上交所投资者教育网站(http://edu.sse.com.cn)或关注“上交所投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