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持有人制度
2.1.1 为什么港股通投资者不会出现在通过港股通投资的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
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股票交易,一般会将纸面股票托管至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其持有的股票,是以中国结算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也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上。
2.1.2 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不显示港股通投资者,是否影响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的名义持有人,将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以中国结算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香港上市公司的权利。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利,中国结算通过投资者的托管证券公司,在充分征求投资者意愿后为投资者提供股票权益分派、投票、供配股认购等公司行为代理服务。
2.1.3 中国结算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目前,中国结算可提供的名义持有人服务包括:现金红利派发、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送股、额度内供股、额度内公开配售、股份分拆及合并、投票、公司收购及出具持有证明等服务。
2.1.4 中国结算暂不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暂不提供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的服务,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服务。
2.1.5 投资者需查询持有的港股通股票并打印持股证明书,该如何办理?
投资者需要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中国结算参照A股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持有记录,是港股通投资者享有该证券权益的合法证明。
2.1.6 投资者查询港股通股票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中国结算如何收取查询费?
参照投资者查询A股标准收费。当投资者同时查询深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中记录的A股和港股时,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查询收费根据证券账户与A 股合并计收,不单独收取查询费。
2.1.7 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提取纸面股票?
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投资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也不能在香港市场进行任何其他投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