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事宜的通知
关于投资者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事宜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交易所可转债程序化交易报告相关要求,如您进行可转债交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履行报告义务:1.下单自动化程度高;2.指令下达速率快,1天出现10次以上1秒钟内10笔以上申报;3.使用自主研发或其他定制软件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请在交易前的3个交易日内与所在分支机构联系。如未履行报告义务,我司有权拒绝您的相关委托。详询所在分支机构。
特此公告!
川财证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