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川财证券川财明佣宝APP条件单功能协议书》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使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简称“通用回购”)业务名称的相关要求,我司将对川财明佣宝APP条件单功能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步修订《川财证券川财明佣宝APP条件单功能协议书》。如您已签订旧版 《川财证券川财明佣宝 APP 条件单功能协议书》且对本次修订内容存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如投资者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在收到公告通知后继续使用条件单功能、或未主动撤销已经提交的条件单,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本公告的修订内容。本次修订内容将自公告发布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成为《川财证券川财明佣宝APP条件单功能协议书》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件:
1.
附件1.《川财证券川财明佣宝 APP 条件单功能协议书》修订对照表.doc
2.
附件2.《川财证券川财明佣宝app条件单功能协议书》(2026年3月修订).doc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