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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提示书

2022-06-09 00:00:0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2024年5月修订).pdf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024年5月修订)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合称“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相关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风险揭示,以下风险可能直接导致您的本金亏损或超过原始本金损失,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可转债的各项风险后予以签署。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者继续参与该类债券认购及交易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 AAA 级;

(二)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 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 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权限风险】公司将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您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质条件,在后续审核中,若您的资质情况不满足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的要求,公司有权利撤销您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届时,您将无法认购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的相关债券产品。

、【信息公告】您在参与债券交易过程中,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十三、【证券公司业务或财产状况变化引发的风险】证券公司可能因业务经营、净资本、负债情况、股权事项等财产状况或公司治理状况发生变化引发经营风险,从而导致业务规模或资质变化、收购兼并、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或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等情形,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判断或投资决策,投资者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且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修订时可能不会要求投资者重新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务必知晓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以及证券市场的固有风险可能直接导致您的本金亏损或超过原始本金损失,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关法律法规、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债券市场所特有的规则必须了解和掌握,自愿遵守,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签名:

分支机构盖章:

签署日期:

(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证券公司留存备查,一份由投资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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