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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收费标准

2021-08-27 14:46:49

证券交易收费标准

 

业务类别

费用项目

费用标准

上海市场

深圳市场

A 股、存托凭证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计收

过户费

按照成交金额的 0.002% 向买卖双方收取

按照成交金额的 0.002% 向买卖双方收取,包含在佣金中

印花税

按照成交金额的 0.1% 向出让方收取

挂牌公司股份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计收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 0.0025% 双边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 0.1% 向出让方收取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份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计收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 0.1% 向出让方收取

港股通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股份交收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02% 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港币2元及港币100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13% 双边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币按一元计)

交易系统使用费

按每笔交易港币0.5元双边收取

交易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05% 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027% 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证券组合费

按每个自然日日终证券持有市值(港币)分段收取,费率如下: 

低于 500(含)亿元,年费率 0.008%;

500 至 2500(含)亿元,年费率 0.007%;

2500 至 5000(含)亿元,年费率 0.006%;

5000 至 7500(含)亿元,年费率 0.005%;

7500 至 10000(含)亿元,年费率 0.004%;

10000 亿元以上,年费率 0.003%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基金)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申赎费

具体见各家基金公司公告

权证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

行权过户费

按行权股票过户面值的0.05% 向投资者单向收取

债券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02%

可交换公司债换股

过户费

按照成交金额的 0.002% 向买卖双方收取

按股票过户面值的 0.5%向投资者单项收取,包含在佣金用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 0.1% 向出让方收取

股票期权

开仓、平仓

不高于 10 元/张

行权

不高于 0.9 元/张

ETF 申购、赎回

申赎费

不超过申购、赎回份额的 0.5%

组合证券过户费

按组合证券过户面值的 0.05% 收取

按组合证券过户面值的 0.05% 收取

注:在 ETF 成立后投资者使用股票申购、赎回 ETF 份额发生的组合证券过户费按正常标准减半收取,目前仅对所含沪市成份股票收取。

注:在 ETF 发售阶段投资者使用股票认购 ETF 份额发生的股票过户费予以免收,在 ETF 成立后按照正常标准暂减半收取,即按组合证券过户面值的0.025%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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