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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门槛确定为50万元
来源:今日早报 发布日期:2010-02-09
中国证监会8日宣布,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将从即日起正式实施,投资者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门槛不变. 此前,证监会于1月15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就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有意见认为50万元的资金门槛过高,限制了一般散户的参与.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对于高风险产品设定准入资金门槛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做法,是对中介机构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的要求.资金指标可以反映投资者的经济实力,是衡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指标. 这位负责人说,设定最低资金要求可以较好地验证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面值大约为100万,按12%的最低保证金水平,考虑期货交易的基本风险控制要求,50万元的资金门槛是合适的. 此外,正式发布的规定明确,股指期货投资者硬性条件中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的要求中,10个交易日为累计计算而不必是连续的. 对于市场关注的保证金比例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12%是最低要求,在推出初期肯定要更高,期货公司也要在中金所收取的保证金基础上再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周边市场在股指期货刚推出时,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也比较高. 另外,为保证适当性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有关意见,明确期货公司和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为投资者办理股指期货开户手续,即必须临柜开户,禁止非现场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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