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提醒唐钢股份、邯郸钢铁、承德钒钛异议股东办理回购请求权事宜的公告 | | 来源:川财证券 日期:2009-12-16 | 各位投资者: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钢铁”)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钒钛”)的申请已于2009年12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正式核准文件,将正式实施换股程序。
在上市公司正式启动换股吸收合并程序后,唐钢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三家公司首先实施对异议股东提供回购请求权或现金选择权(以下简称“异议股东选择权”)。三家上市公司股票自异议股东选择权实施开始起停牌,至完成吸收合并新公司上市后恢复交易。异议股东选择权的具体实施方案,请参阅各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
自邯郸钢铁、承德钒钛股票在沪市停牌、申请退市至在深市办理初始登记期间,持有该两只证券的投资者暂停办理注销证券账户等业务。在此期间办理上述业务的投资者,只能在原沪市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处办理转登记、补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川财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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